(原标题: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制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包括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贯彻,并按决议的内容和职责分工责成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