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职工董事 1人,设董事长 1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章程》(拟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som.cn,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