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 2元(含税),共计 706,709,37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33,546,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8日 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10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 --- | --- | | 1 | 08*717 |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 | 08506 |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 3 | 08193 |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 | 4 | 08231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 5 | 08**206 |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电话:0319-2098828 传真电话:0319-206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