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年 9月 30日、2024年 10月 8日、2024年 10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4年 10月9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