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924,34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870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终止本次分拆相关事宜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