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 2月 19日至 10月 8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7,7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3%,最高成交价为 18.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028,976.94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4年 8月 19日至 9月 13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后续公司将根据《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采取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4年 2月 19日至 10月 8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97,76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3%,最高成交价为 18.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28,976.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1,697,7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63%。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本次回购后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1,133,724 | 58.5792% | 85,247,303 | 81.6852%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 - | 1,697,766 | 1.6268% | |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227,000 | 41.4208% | 19,113,421 | 18.3148% |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 | - | 19,113,421 | 18.3148% | | 三、总股本 | 104,360,724 | 100.00% | 104,360,724 | 100.00% |
注:1、2024年 9月 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限售股份 43,227,000股解除限售。 2、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相关计划正式实施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