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22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81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转债
回售价格:100.2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4年 10月 17日至 2024年 10月 23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 10月 28日
证券停复牌情况: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 --- | --- | --- | --- | --- | --- | --- | | 113661 | 福 22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10/17 | | 2024/10/23 | 2024/10/24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福 22转债”。截至目前,“福 22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2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30.3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福 22转债”,债券代码:113661)。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8日召开“福22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及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福 22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
回售价格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福 22转债”第二年的票面利率 0.30%,计算天数为 330天(2023年 11月 22日至 2024年 10月 17日,算头不算尾),利息为 1000.30%330/365=0.27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27元/张。
“福 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 22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61”,转债简称为“福 22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福 22转债”将停止交易。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福 22转债”。截至目前,“福 22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