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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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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 3,596,2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420,008.9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7,370.94元。截至 2024年 9月 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柔性自动化加工单元扩产项目”及“海德曼(上海)高端智能机床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海德曼通过接受公司增资的形式获得相关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上述项目。

截至 2024年 9月 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818.83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9,818.83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60.27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1.32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61.32万元(不含税)。

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18.8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1.3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浙海德曼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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