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注册地在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 2899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16.95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制造、销售等。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169,500股,均为普通股。
股东享有公司分红、参与股东会、监督公司运营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项。
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行使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 5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
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解散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