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议案为《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82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16,196,761股,占福斯特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303%。本次会议议案获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律师认为,福斯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