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协议,对原担保项下延期后的债务(融资到期日变更至2029年10月)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5亿元。本次担保系针对存量债务的延期,非新增担保。新湖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湖集团总资产2,737,882.11万元,负债总额1,744,853.6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93,028.50万元。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被担保方为新湖集团,债权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担保本金5亿元,发生日期2024年10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至2029年10月,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内容包括债权本金和相应利息、罚息等费用,提供反担保。公司与新湖集团实际控制人黄伟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并在5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为新湖集团提供反担保;公司与新湖集团签订了《最高额股权质押合同》,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杭州兴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64.2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0.30亿元,新湖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黄伟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另外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71.19亿元。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林俊波女士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