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124,证券简称:ST天邦)连续3个交易日(9月26日、9月27日及9月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13.24%,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 3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2024年8月 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 2024年 8月 27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于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第(九)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法院裁定公司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