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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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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致远新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变更详情如下:

  • 项目名称:由“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变更为“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 实施主体:由“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省致远新能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地点:由“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 13888号”变更为“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兴业路1855号”
  • 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 1月 31日”延长至“2026年 1月 31日”

新实施主体“吉林省致远新能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由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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