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能环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80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33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2024/10/10 除权(息)日:2024/10/11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0/1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除外)。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535,074,457股,扣减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1,840,000股,即以 1,523,234,4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2,667,370.81元(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27元)÷(1+0)=前收盘价格-0.327元/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李卫国、许利民、刘泽军、向锦明、李兴国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33元。对个人持股 1年以内(含 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3元(含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97元。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97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33元(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