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4年9月27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10月26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10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9月27日,步步高股份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步步高股份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前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