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被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79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发出后六个月内清收 513,111,780.00元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周举东先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513,111,780.00元(不含利息)。公司应当至少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已与周举东先生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筹措资金偿还欠款,其拟处置其名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用于归还欠款,相关资产权属情况及是否能处置用于还款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周举东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得 2023年度的分红款 270,720.00元抵扣上市公司占款。
2024年 7月 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被网络司法拍卖的 9,504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猛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