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柳工转2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自 2024年 9月 11日起至 2024年 9月 26日止,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柳工转 2”当期转股价格(即 7.57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84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约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9.84元/股),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023年 3月 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8号”文核准,公司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期限 6年。经深交所同意,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4月 2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柳工转 2”,债券代码“127084.SZ”。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 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6月 21日起由 7.87元/股调整为 7.77元/股。2023年 10月 9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柳工转 2进入转股期,转股期间为 2023年 10月 9日至 2029年 3月 26日,转股价为 7.77元/股。2024年 6月 20日,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 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规定,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6月 20日起由 7.77元/股调整为 7.57元/股。
“柳工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自 2024年 9月 11日起至 2024年 9月 26日止,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柳工转 2”当期转股价格(即 7.57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84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赎回条款,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即 9.84元/股),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柳工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