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保荐人国盛证券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韩逸驰、杨涛负责本次保荐工作。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5万吨新能源用再生低碳铝热传输材料项目(一期)”。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公司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特别规定。公司已聘请国盛证券作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已签署了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保荐人已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发行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