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大型工业模块制造项目”。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