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8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1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496号致: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由公司十一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开发布了会议通知,该等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上午9:30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1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15-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公司及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03人,代表股份116,636,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841%。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经办律师。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一)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16,256,3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737%;反对202,4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735%;弃权178,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528%。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