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GLO2024SH(法)字第 09137号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年 9月 23日(星期一)14:00召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年 9月 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媒体披露。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2,865,455,501股,占力帆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3.379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20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34,738,563股,占力帆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7684%。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