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晨丰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倪筱楠))
本人倪筱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本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包括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家;本人在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教授职称及博士学位,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承诺:在担任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