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版)明确了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运作规则及董事行为。董事会为公司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及证券事业部。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多项职权。董事任期每届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等内容。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