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因南京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于 2024年 9月 18日开市起停牌 1天,并于 2024年 9月 19日开市起复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年 9月 19日复牌之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红太阳”变更为“*ST红阳”,股票代码仍为“000525”,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因被法院受理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9.4.1 条第(九) 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 “ 退市风险警示 ” 。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解决,且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 “ 其他风险警示 ” 。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88,272.59万元(未经审计)。由于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鉴此,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为 “*ST 红阳 ”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9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9 月 18 日停牌 1 天, 2024 年 9 月 19 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
如公司重整失败,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 〕 90 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288,272.59 万元(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