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众鑫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924号文同意注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555.97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价格(元/股):26.50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无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无 发行前每股收益:2.98元(以 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2.23元(以 2023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11.86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4.20元(以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6.24元(以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1.63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67,733.21万元
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0,657.77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7,48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988万元; 3、律师费:680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4.91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4.86万元。
发行人: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明 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