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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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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2,27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9%)的股东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告知函》,新疆江之源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183,0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新疆江之源持有公司股份52,273,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和投资等财务安排需要。 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183,0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的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新疆江之源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正在履行中的承诺,无新增尚未履行的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是新疆江之源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新疆江之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股东减持承诺,在减持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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