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H股及A股类别股东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12名激励对象,共计1,128,000股。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回购注销申请,预计于2024年9月13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