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泰新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刘昕女士、黄杰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除职务薪酬外,额外领取3万元/年(税前)的监事津贴。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