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7.43%、69.36%、72.91%和 72.12%,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5.37%、75.53%、72.33%和 72.69%。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和实际控制人钱金祥、钱犇已作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认购本次可转债及遵守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7.05%、13.19%、8.44%、10.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6.95%、13.33%、4.08%、5.5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公司自 2021年 1月 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58%、44.23%、48.24%和 45.4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5.42%、55.77%、51.76%和 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