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包括: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不得行权的情形。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对象范围。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根据相关规定,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90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进行注销。
- 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90万份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