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4-054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4年 9月 5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因此,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6,66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555,006,100股减少至 554,959,434股,注册资本将由 555,006,100元减少至 554,959,434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 9月 6日至 2024年 10月 20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 6号 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洵沛 邮编:516025 联系电话:0752-2638669 联系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3、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