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续签《表决权委托及股份锁定承诺函》的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近日续签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及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 9月 4日,卓越汽车续签了《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及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卓越汽车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 1500万股股份,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五年内,卓越汽车累计自行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总持股数量的 30%,如卓越汽车继续减持,累计转让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且就应提前 10个工作日通知智驱科技,智驱科技对该超出 30%部分的股份享有优先收购权。 2、在卓越汽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卓越汽车应当按照原《委托协议》第二条的约定,将所持有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提案权等除收益权和股份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统称为“表决权”)全权、不可撤销、排他及唯一地委托给智驱科技行使。
本次承诺函的签署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及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