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4日下午13:30在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等多项议案。本所律师认为,国联证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