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9月9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固定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797,301.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6元。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6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36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40元(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