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30.46 亿元及相应的利息、逾期罚息、复利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是本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采取的措施,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卢志强先生提起诉讼。
二、诉讼进展 武汉中央公司对北京金融法院(2023)京74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部分内容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 8月 30日,本行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民终 113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42,283元,由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进展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行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行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诉讼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