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辰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发生特定事件时应及时通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建立了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审议、通报、披露程序,并对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和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提出了要求。对于未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