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日14:00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壶瓶山路6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