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巍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巍华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7.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145.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156.81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实施主体为方华化学,投资总额191,098.00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5,424.71万元;浙江巍华新材年产5000吨邻氯氯苄、4000吨三氟甲苯系列、13500 吨二氯甲苯和8300吨二氯甲苯氯化氟化系列产品项目,实施主体为巍华新材,投资总额34,641.48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5,732.10万元。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方华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15,424.71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 5年,借款利息根据借款资金实际借用天数按年结算,各年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保荐机构认为:巍华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