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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 皖新传媒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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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皖新传媒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合理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可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拟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若公司因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当经董事会、监事会过半数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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