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音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规定了董事会的决策行为,旨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并设有1名董事长。
- 董事会拥有包括但不限于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多项职权。
-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 详细规定了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流程和表决程序等内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出席董事名单、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信息,并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 董事会会议档案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董事长负责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决议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