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音控股《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则强调了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会并保障股东权利,董事会需认真履行职责并组织股东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此外还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流程、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及记录保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