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卡倍亿: 公司章程(2024年8月)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履行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1万股,并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汽车电气行业,通过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科学的经营管理,在专业领域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888.0649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等权利。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职权。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第九十九条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董事会中设独立董事三名,由股东会选举。 第一百零六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一百零七条 独立董事应具备的任职条件。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职权。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职权。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一百四十四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等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百零一条 释义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在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卡倍亿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