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