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 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详细披露了法律程序和相关风险。
- 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拟与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合理。
- 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方案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
- 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中京民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认可相关报告。
- 公司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必需的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 评估机构中京民信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履行了保密义务,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
-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采取了填补措施,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