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表示 本次交易中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 购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引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 由于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且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 因此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