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主要内容包括:
一、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长远利益,维护股东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投资收益权。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按照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分红应优先于股票股利。 3.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现金流等情况,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 在当年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应当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6. 当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7.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经营计划等因素而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8.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或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