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独立董事、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对此表示同意和支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