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并保障投资者利益。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并对超募资金进行了定义。制度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通过子公司或其他受控企业实施这些实体也需遵守本制度。此外董事会需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良好前景和盈利能力同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还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使用方向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对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应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且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若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在同一专户存储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需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并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重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某些操作如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的同意。对于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跟踪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投资项目按承诺计划实施。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