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这些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了多项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内容包括:
- 第一条:明确了制度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 第三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了解的相关法律法规。
- 第四条:定义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范畴。
- 第五条:禁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 第七条:列出了在特定情况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 第八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
- 第十条:明确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的要求。
- 第十一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
- 第十五条:描述了公司上市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锁定规则。
- 第十六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可转让的股份比例。
- 第二十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程序和要求。
- 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时的信息披露要求。
-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时的处理措施。
- 第三十七条:列出了违反本制度规定时公司可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