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高管对半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他们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签字人员包括:
签署日期为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